新股发行改革需市场各方归位尽责
业内人士认为,《措施》的出台与奥赛康暂缓发行有或多或少的关系,“面对最近个别新股发行定价偏高,加之老股转让数量大增的新情况、新问题,监管层加强了过程监管。”招商证券投行人士表示,奥赛康发行价高、市盈率高,更出现了新股发行筹资与老股转让金额相差悬殊的情况。这些现象表面上看是机制运行过程中的技术性偏差,实质上则是市场参与主体在运行时未能归位尽责的问题。
上述招商证券投行人士表示,市场化与市场主体的制度约束和自我约束密不可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措施》对发行过程中定价的风险披露、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路演询价过程和投资者报价过程行为的监管,强化了约束机制。只有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才能使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中信证券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当市场各类参与主体切实履行责任后,新股市场将稳定运行。发行人和控股股东需要对上市后的业绩直接负责,改变了过往“严进宽出”的局面,有利于降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发行人的道德风险;投资者趋向于理性投资新股,投机者自然退出市场;中介机构特别是保荐承销机构合规责任增强,需要在合理定价的同时维护投资者和企业客户之间利益的平衡;监管层也可以回到监管的核心职责上来,成为市场真正意义上的管理者而非参与者。在理性、负责的主体参与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的背景下,现阶段新股市场的困扰必将迎刃而解。
这一点得到了安信证券相关人士的赞同,他表示,目前部分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还很薄弱,改革难免遇到诸多困难和挫折,市场经济所需要的配套制度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要给予市场时间。
同时,原本定于昨日公布发行定价公告的几家公司也宣布暂缓新股发行或推迟刊登发行公告,此前预计的发行时间也将调整。根据《措施》,未来首发企业发行市盈率过高将受到约束。如果首发企业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这意味着部分后续其他公司的新股发行计划也将推迟,何时重新启动时间待定。
“设定三周的风险提示期,意在把定价和发行过程拉长,让市场冷静一下,让机构有时间对公司进行研究,能够从价值投资的心态去分析新股的成长性,而不仅仅是盲目地跟风打新。”一位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这是借鉴美国市场的做法,避免高价发行,使得新股价格形成更加合理,但并不是干预发行。
上述安信证券相关人士认为,由于新股发行暂停一年多,新股供需明显失衡,尤其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开闸之初,市场新股需求十分旺盛,而供给量小,加之少数询价机构报价不够稳健,发行价偏高,在严格控制IPO“超募”政策的限制下,被迫增加老股转让数量,这时候就需要证监会、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快速应对,引导发行定价理性回归。
东北证券投行部门负责人表示,《措施》是市场化改革配套措施。他强调,市场化不能等同于绝对合理化,市场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配套措施和有效监管去推进,证监会加强监管是对发行市场化改革的增进和完善,最终目标是实现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
“具体来看应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实现价格发现功能;其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其三,体现参与者的专业价值。”上述部门负责人表示,实现了这三点就是实现市场化的表现,有利于新股发行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公平和效率。